天啊,走在路上居然被狗咬了!
某夜凌晨三点半,骑自行车途经某城中村的巷弄小路。

忽然,迎面走来一只黑色中华田园犬。模样如下图:

黑狗神态自若,由于小路极狭窄,为保相安无事,我靠边继续骑行,怎料就在擦身之际,黑狗突然转过头来,朝我左小腿咬了一口。我大惊失色,担心继续骑行狗会穷追不舍,于是立刻原地下车,隔着自行车正对但不直视正在吠叫的狗。就这样对峙约莫1分钟,黑狗钻回自家院子里不见了。
我回身上车骑出大路。
骑了两百米左右,感觉被咬的位置疼痛不止,于是掀起裤脚才发现,竟然被咬出流血的伤口了!

理智告诉我,应该报警和打疫苗。
而不远处就有一个派出所警卫室,我前去和值班民警说明情况,民警提议“此时正值深夜,大家都在熟睡中,未必能叫醒狗主。你可以先去医院,等明天一早再找狗主协商赔偿。一般情况下,狗主都会乐意赔偿的。如果他不承认的话,你就再去派出所备案。”
我认同并接受了值班民警的提议。当时的确深更半夜,也是我当下没有打110报警的原因。
幸运的是,通过上网查询,邻近1.8公里的地方,就有一个24小时狂犬疫苗注射点,骑行用时不到10分钟。
挂号,缴费。医生面诊,询问伤人狗只是否家犬;检查我伤口深浅;伤口有无消毒处理;是否第一次注射狂犬疫苗;狂犬疫苗打进口还是国产的。
面诊完毕,前去注射室,接种方案是首次接种同时打两针,护士在我左右手臂各注射了一针。

接种完毕用肥皂水清洗伤口时才发现,左脚踝变得又黑又肿又痛。我在观察室逗留了半小时后,便离开医院返回住所休息。此时05:13,天还未亮。前前后后大概花了一个半小时。急诊挂号费82元,诊金507.93元,共约590元。

时间来到下午14:00,我出门时刚好碰见狗主在门前清理卫生,便打110报警。说明了大概情况后,民警驾驶摩托车到达现场协调。

和狗主面对面沟通的过程持续了大约5分钟,我主张索回去医院治疗花费的590元,对方主张他的狗不会咬人,咬我的狗不是他的。于是协商不成,民警安排我们转场去派出所做笔录。此时狗主人以“自己宜家唔得闲”为由拒绝前去协商,警察哥哥则以强硬姿态告知他“无论早晚这个地方你都总要去的”。于是我们各自分开,自行骑车前去派出所。

笔录过程,民警首先问我一些个人基本资料,并要求我口述当时的事发经过,事发地点,狗是否有牵绳,附近有无监控等。
同时另一位民警和狗主进行相谈。狗主表示他家有监控可证明狗整晚都在家。但当民警要求其提供凌晨三点半的监控视频时,该时段的视频却恰好“不翼而飞“。继而,狗主仍然坚持他饲养的狗只没有咬我。于是给我做笔录的民警安排我,次日早上10点再来派出所,配合验伤。
第二天,按时来到派出所,跟着一位民警坐警车,大约45分钟车程,来到广州市番禺公安物证鉴定中心,验伤。

验伤的过程很有趣。法医给我一张写有基本信息的纸条,并要求我手持纸条拍一张身高照,如下图:

待我坐下,他拿出一把小比例尺放在伤口参照,同时对焦伤痕拍照。过程简单利落,过程不超过5分钟。
完成验伤后,我随民警车回原报案派出所。下车时民警告诉我,办案人员会先查询附近的监控信息,看看有没有拍下案发经过。但是要有心理准备,如果找不到监控的话,对方未必会承认赔偿。我接下来只要等派出所的回电就好。我表示了解。当天是10月26日。
回家后,我上网查阅相关资料,确定了这是民事诉讼中的“饲养动物伤害责任纠纷”。根据《 民法典》规定,饲养动物是否伤人的举证责任在于饲主。也就是说,即便没有案发视频,作为受害人,只要提供当时受伤的照片和医院治疗的相关单据作为证据,就可以依法对被告提出赔偿要求。

分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属于广东省的案例,发现不少判决书都写有“裁判原告需自行承担XX%的责任”(通常是20%或30%或40%)。除了医疗费,还可以提出的赔偿包括误工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。
当然,在我看来,这件事能够私下和解那就最好了。毕竟比起去法院起诉走流程,实在是省了不少时间和心力。
于是就这么一天天等待着,直到11月8日,还是等不来消息。我又担心是否由于手机信号不好,而错过了回电。于是前去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。过程中发生了一件趣事,前台民警接待我时,把“被狗咬”口误成了“被狗侵犯”。现在想起来,也还是觉得很好笑😂。负责办理的民警询问我狗主是否本地人,然后安慰我不用担心,他会尽快处理的。对此,我表达感谢后便自行离开了。
当晚,民警打电话过来,告诉我狗主已经联系上了。狗主愿意赔偿,与我约定明天中午在村委会面谈解决。到此,我忐忑的心终于落下。
第二天,在民警的见证下,狗主一言不发爽快微信转账我600元。事件就此告一段落。
事后感想
对于注射用药的选择:由于这次咬我的是家犬,而且伤口不算严重,所以医生只开了狂犬疫苗给我注射。但是若是被来路不明的动物伤害了,伤口撕裂严重,并且位于颈部、脸部等距离心脏近的位置,则还需要联合接种免疫球蛋白,破伤风。
虽然此类伤害事情多发生于瞬间之际,但是如果条件许可,最好拍下事发之时的场景照片,务必及时报警。要不然时间过去了,且无人证和报警记录,饲主多有赖账之虞。
作为受害者,即便遇到消极对待此事的饲主,也大可冷静。因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45条规定:饲养动物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,法律认定的归责方式为无过错责任原则,举证责任由动物饲养人承担。即应当由饲主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动物没有伤人。作为受害人,保存诊断证明和医疗记录,现场和伤口视频照片,报警记录和各项费用收据等,就可以在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,向饲主追究合理赔偿。
之所以只索赔疫苗费,主要是因为我也有饲养家犬。在我个人看来,这只是一件不算太坏的小意外。毕竟,假如当时咬我的不是一只有主之犬,我也只能自认倒霉了。唯一的不快,来自于和饲主面对面沟通时,对方推诿的态度。虽然能理解作为饲主碰上这样的事情,难免会默认来者不善。可是如果能够鼓起勇气诚恳沟通,那结果也许只需要给点小钱当作学费,而不必付出远超自己预期的代价。这也是我在此次事件中,学到的可贵经验。